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我省接连发生了3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0月29日,广饶县大王镇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全钢密炼工业厂房扩建工程,在浇筑梁板(高度14.4m)过程中模板支撑体系失稳,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汲取事故教训,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建委于10月31日以“东建字〔2008〕237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区政府也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专项部署要求。根据区政府安排,自11月1日开始,用15天的时间在全区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10.29事故”,对我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警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清当前形势,认真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在当前建筑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分析和查找本单位当前建筑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将安全生产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
区建设局成立了以局长康茂礼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贺光永同志为副组长,安监站、执法大队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郭尊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检查的调度协调工作。安监站、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全区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二、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区建设局将按照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全区在建工程采取“拉网式”、“地毯式”的检查,重点检查工业厂房及四镇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对过去“不让管”、“管不到”的工程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严肃查处违法施工行为,对无证施工、越级施工、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安全生产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建设项目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发现一处处理一处,该停工的一律停工整改,该处罚的要立即给予处罚。
三、要切实加强模板支撑体系方案的编制评审和施工管理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和省建管局《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暂行办法》(鲁建管质安字〔2007〕35号)的要求,加强对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尤其是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二是专项施工方案中模板支撑荷载计算是否严格按照最不利原则进行考虑,是否包括了泵送混凝土及振捣过程中引起的动力荷载;三是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方案和规定搭设模板支撑体系,是否安要求设置了纵、横向剪刀撑和扫地杆,是否针对模板支撑立杆底部构造采取了有效措施;四是施工单位是否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五是监理单位是否按照要求严格审查了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给予立即整改;对现场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规学习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2号)等学习,强化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要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违法的原因和危害。要在学法的基础上,依法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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