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办理事项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三、提报材料
1、监督登记表(一式三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备案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原件,复印件一份)
7、监理备案书、监理单位资质、项目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名单、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原件,复印件一份)
8、商品混凝土资质、合同
四、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
1、提交材料;
2、材料审查。
质监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以上资料,符合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交纳质监费,质监站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五、承办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东营新区2#225房间8221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