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名称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办理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提报材料
1、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
2、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区建设局提供);
5、上级主管部门或计划部门意见;
6、所申请位置用地现状地形图(标明规划路网及用地范围,比例尺为1:500或1:1000,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可用1:2000的代替,长输管线可用1:2000至1:10000的代替,申请用地位置为多个选址的,可用区位图代替,但必须将用地范围、面积标注清楚,现状情况附说明文件。;
7、 相关部门意见。
四、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
1、向所在镇村镇建设服务站提报材料;
2、镇村镇建设服务站受理,初审;
3、区建设局现场踏勘,审查;
4、村镇规划联席委员会或局办公会审批;
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五、承办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东营区建设局村镇建设股
地址:东营区新区2号楼
电话:8225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