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办理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东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通知》、《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关于在全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试点工作的通知》、《东营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风建设及内部管理的补充规定》。
三、提报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工程款项支付证明
6、工程质量保修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规划验收合格证
10、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
11、施工单位质量竣工报告
12、勘查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13、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14、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
15、公安消防验收意见书
16、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7、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
1、提交材料;
2、材料审查。
审核文件齐全并对照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予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质监站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会签单》会签,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意见,1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备案手续。
五、承办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东营新区2#225房间,8221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