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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11月03日
 

一、办理事项名称

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受理招投标投诉事件、招标材料备案

二、办理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山东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三、提报材料

    (一)向管理机构报批项目招标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二)审查招标单位资格,需提交的资料: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书;2、计划局立项批文;3、土地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规划许可证;5、图纸审查报告;6、工程项目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

(一)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函(公告5天);

(二)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细则、评标标准,报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备案;

(三)审查投标单位资格,确定拟投标单位名单;

(四)拟投标单位到管理机构备案;

(五)向合格投标单位发出通知;

(六)发(售)招标文件(20天后开标);

(七)举行标前会(答疑会);

(八)编制标底(若设);

(九)投标单位递送投标文件;

(十)依法组建评标组织;

(十一)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十二)评标、定标结果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十三)发出经管理机构签证的中标通知书;

(十四)签订书面施工合同;

(十五)备案。

以上程序提报材料随到随办。

五、承办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东营区2#行政办公楼230房间

联系电话:825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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