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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11月03日
 

一、办理事项名称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二、办理事项依据

《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22号)、《关于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7]27号)。

三、提报材料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sdjs.gov.cn)(原件五份、电子版两份)。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与经营手册(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5、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技术工人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6、申请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业绩材料的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7、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近三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新申请资质企业不需提供第267项资料。

备注:附件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

1、提交材料,

2、窗口受理,

3、科室(单位)办理,

4、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现场勘查,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建委。

五、承办窗口联系电话:8202696

    本部门监督电话:82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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